图王 2007-12-30 12:06
采购和约管理A
前言
采购合约管理是指交易双方或多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将要发生的交易行为所作出的承诺和对各自的职责与权益的约束行为。合约条款具法律效力。对招标采购而言,从开始日始至合约执行完止, 买方与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所有活动与操作过程均属合约管理需涉及的范围, 包括追踪;催货以及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等功能。采购合约应包含的内容大体有:
1.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2.合约条件变更之处置
3.品质保证及品质条件
4.权利义务与风险担保
5.智能财产权管理要项
6.合约有效期限与罚则
7.法律管辖等相关条文
采购合约解析
制造合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 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采购单价
(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协议而修订。
(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
(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 ± 5% 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协议。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
(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
(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条件,如合约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
第三条:订货、交货期 (一)特殊零件的备料,甲方应按“附件”中所订定的采购期间,对于“附件”中有关订货方法无特别规定者,以一个月的确定订单,加上次两个月的预测订单以书面向乙方订货。
(二)甲方依本合约所附附件的订货单中应载明交货日期几每次的交货数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订货单所载内容交货,除非甲、乙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同意变更订货单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
(三)乙方对于甲方的定货内容如有异议时,如是在正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后五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若是紧急订货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无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订货单记载的交货几数量。 第四条:交货
(一)乙方于交货时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单及甲方指定的货品出库检查记录表,并务必于确定交货期限内交入甲方工厂。
(二)因可归于乙方的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使得必须紧急出货时,所需的费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第三者发出订货时所需的费用等应由乙方负担。且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损害。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灾害所导致的交货延迟,则乙方不须赔偿或负担其费用。
(三)应甲方的要求必须变更订单所记载的交货期,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后,以书面为之。 第五条: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所交的货物在出货时如有必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协力厂商进行会同检查。甲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进行验收手续。
(二)唯验收过后的物品,如在甲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乙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及所有权转移
货物自第五条第一项验收,交货完毕时起,所有权从乙方转移给甲方。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乙方的请款以甲方所订付款条件为基准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议决定。 第八条:品质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一)乙方对所交货品保证品质符合甲方所要求的式样规格。
(二)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自第六条交货日算起一年以内(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协议而有其他保证期间者除外),当甲方发现有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瑕疵时,且是归属乙方的责任者,应立即将不良内容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交换不良品或不足数量,或整修瑕疵品,甚或要求减价,或为了使甲方减轻损失至最小限度所需的处置费用的赔偿请求。若是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力灾害所发生的损害,不得归乙方负责及请求赔偿。 (三)发生前项的瑕疵致使乙方必须再次出货时,其有关再出货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如因此而蒙受损害,可对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四)本条第二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时,除在“附件”中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外,由双方协议交期后将正规部品交给甲方。
第九条:订货数量的取消处理
(一)甲方由于生产调节等理由需削减订货量或全部取消时,应立即和乙方进行协议,并调查此时的实际状况,如确实有补偿的必要时,甲、乙双方协议补偿的金额支付给乙方。
1.有关于乙方已交的数量或已制造完成品,除非有特别约定,甲方以附件中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算货品价格。
2.在取消订单前,乙方也已准备完毕,或乙方已向第三者订货完毕且以无法取消、转卖或留用的材料,除非有特别约定外,甲方将以附件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定原材料的金额。
3.半成品时,应包括材料和投入人工费用。
4.取消后造成呆料,办理报废所需缴交税金及手续费。
(二)甲方仅支付乙方前项第 1 款的费用或第 1 款至第 4 款费用的合计金额,乙方对于前项的处置不得向甲方请求本条款中所订以外的其他项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金钱的请求。
第十条:设计变更
(一)甲方基于设计上需要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配合作部品的对应变更,包括新部品番号估价、制作导入及旧部品番号的成品、半成品调查。
(二)设计变更而导致部品价格变动时,另外依据甲方的 XCN 管理办法另行管理,本合约不作变更。
第十一条:零件及原料的供应
(一)乙方在制造货品时,甲方认为有其必要或乙方要求时,甲方得提供零件或原料(以下统称“支付给料”)以有偿的方式供应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支给材料传票时,应于指定日期内向甲方仓储科凭支给传票领取。 (二)支给材料原则上采用固定价格计算,甲方一次报价给乙方,乙方在取得支给材料后,甲方凭乙方的领取传票开立发票给乙方,收款采用冲帐方式。
(三)乙方对于“支给材料”应妥善保管,务必使其不受破损、污损、变质、遗失等。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须向甲方报告“支给材料”的库存状况。
(四)乙方不得将“支给材料”用于本合约所订货品以外的产品且不得转让质押给第三者。
(五)乙方将订货数量制交完以后,如果“支给材料”仍然有剩余时,乙方可按取得时原价退还给甲方。
(六)乙方遇有第二十三条记载的各事项之一时,现存在乙方或乙方关系企业的“支给材料”,甲方有权要求收回该“支给材料”。乙方在甲方未收回“支给材料”的期间,仍须负有本条第三项同样的注意而善加保管的责任。 (七)“支付材料”如有品质上的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判断责任归属后,由责任的乙方负担费用。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的货与
(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有时会借给乙方有关制造所需的机械、治具、测定器等(以下统称“机械设备”),乙方在收到“机械设备”后,须立即向甲方出借据。
(二)乙方依据前项约定应对所借的“机械设备”妥善加以保管,使其不受毁损,亦不得有将“机械设备”转让等侵害甲方所有权的一切行为,并以正常用法使用。同时按甲方指示,以乙方的费用应对“机械设备”等投保相当价额的相关财产保险。 (三)乙方对于所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当使用完毕或甲方要归还时,乙方必须将借用的“机械设备”等归还甲方。
(四)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而导致将甲方所借给的“机械设备”等遗失或毁损时,乙方除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外,并应负责将“机械设备”等重新制造或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如因损害而致无法复原者,需负赔偿的责任。但因一般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损,则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模具
有关货品制造上必须使用的模具的采购、费用、所有权归属及保管处理等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另行书面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情报的借给
(一)有关制造货品所需的图面、规格、式样书、样本、技术资料及其他情报(以下统称“技术情报”),由乙方提出借用证,甲方借用。
(二)甲方借给乙方的“技术情报”当合约结束时或甲方要求归还时,乙方须立即归还该所借的“技术情报”及所有副本,属乙方的 KNOWHOW 部分则不需归还给甲方。
(三)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将甲方所借给的“技术情报”遗失或毁损时,除立即向甲方报告外,并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交易规定
(一)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或甲方所借与的图面、规格、式样书、 KNOWHOW 等提供给第三者制造产品,并不得将“技术情报”贩卖给第三者。在本合约签订前,已在市场贩卖的物品则不在此限。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图面、规格书、 KNOWHOW 等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
(二)乙方事前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品的全部或其重要的部分托付给乙方的子公司或其关系公司,或第三者制造。属乙方的 KNOWHOW 部分则不在此限。
(三)在前项的情况时,乙方须要求其关系公司也相同地遵守本合约中乙方的义务。
第十六条:技术知道
(一)甲方视实际需要或按乙方的请求,乙方可透过甲方本身实施技术指导。
(二)乙方遵守甲方的要求而达成甲、乙双方的协议,乙方可请求甲方为提高生产性,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及信赖性的技术援助。
第十七条:报告义务
(一)甲方得随时请求乙方出示乙方公告的财务资料,或对其财务情况及营业状况等加以说明或迅速提出有关的报告书,乙方不得拒绝。 (二)乙方的事业发生重大的变更或有发生的可能性时,不得迟延,应立即将其内容通知甲方。
(三)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中,甚至终了后,因前二项所得知乙方营业上或财务上的机密等事实,保证不泄露给第三者。
(四)乙方依据甲方归与的指定式样,需附件中所规定物品的交易内容,以物品别、订货量别、售货金额别作成报告书。每六个月一次,向甲方提出报告。
maizha 2008-6-14 19:32
我顶,这个文章好啊
[b][/b][size=2]蝗虫养殖,写在前面的话
蝗虫养殖项目,到2007年是整10年了,这漫漫长路其实也只是弹指一挥间。最先做蝗虫养殖项目的那一批人,并没有大发其财,或隐退田间,或改行另道。但他们积累的养殖经验让后来的养殖者走上了捷径。采摘庄主首先谢谢那些人。
每天接到很多想要养殖蝗虫朋友的电话,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总结起来无非就是养殖蝗虫是真的行吗,到底能赚多少钱,投资有多大,有风险吗。
蝗虫养殖做为一个特种养殖项目来说,和其它项目一样有风险。需要有技术做保障。投入和产出比是相当的。现代社会,绝对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养殖蝗虫的效益相对于养殖家禽来说,效益还是挺高的,我们一个平常养殖户10个棚40平米棚,半年可以收入2万左右。这是实际养殖效益。大家觉得很满意了,很多人总是问一个棚可以赚多少,其实一个棚赚不了多少啊,2000块差不多。一定是以亩计算。才有干头。养殖蝗虫大家一定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它。电视说可以赚50万的,那些都是以卖种子为主才行的,养殖初期可以售一部分种,但以后售种不会是长期的。还要以实际产量计算。很多人其实就是抱着一种幻想,投资个1000至2000元左右,赚个10几万才是理想。我写这个,就是提醒大家,对事要心平气和的想清楚,有那样的好事,首先是轮不到你这里,推广的人早做了,没有诱惑谁会上当呢,种药材的,联合养殖的,很多前车之鉴啊。
蝗虫养殖,你在看完了各种报道和相关信息后,当产生了兴趣和决定想养殖时,首先要想到自己到底是想通过这个项目赚多少钱。采摘庄主当兵出身,讲话办事都按实际出发。每个人养殖蝗虫都是有目的,一年赚2万元,5万,10元万,20万,都是和你的投资相对应的。怎么样赚这个钱,如何养殖,销售市场在哪里,你所在的地区是空白地区,别人都没有养殖,你是第一个,有没有自己独立开创市场的能力。这些都是新养殖户要想到的。我们公司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更多的主动权在养殖户那里,你要亲自养殖,管理,加工,销售,等.有道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完全依赖别人生存的养殖户,你也发不了大财。
我给大家提的建议是,如果你认为不稳当,有风险,但我还就是想养殖,那你引种2000元就可以了。这些钱对于一般人来说可以付得起,通过自己一年的养殖和繁育,扩大规模,第二年可以赚到万元以上效益。这样即积累了养殖经验,又可以在不误自己其它事的情况下搞起了这个项目,第二年获利。
只是买点种做试验的养殖户,500元就可以了,但是成功机率很低,因为这些种量不是很大,因为经验少,造 成意外损失多。很多养殖户通过一年养殖证实了这一点。白误工夫,还对蝗虫养殖项目产生了不信任感,认为是骗人的。任何事都是在相应的条件下才能取得相应的结果,引种少的养殖户想清楚,这只是实验,不是实际操作,很多研究蝗虫的专家到我们基地学习,和现场研究为什么呢?实验和规模养殖存在很大差别。国内有名的教授,在教别人养殖蝗虫时拿实验室 的数据养殖,到实际养殖中,养殖户的蝗虫死了很多,就因为没有大规模养殖的经验,没有想到实际中会出现的更多问题。
对于那些想创业的朋友来说,我和大家一样,几年前也是身无分文,感到事业艰难,举步唯艰,大家相互理解吧,我们公司尽最大努力帮助大家创业成功。从种源和技术,销售市场,力所能及处,尽力而为。创业的朋友,不要贪大求全,要舍得受苦。当蝗虫在你们养殖园内漫棚飞舞,赚得第一桶金时,你才会觉得人生的成功并非赚了多少钱,而是当我们付出自己的智慧和汗水,理想得以实现。结果得到认可,事业有了开端,前途看到了光芒,你才会觉得养殖蝗虫这个事有意义。有一件事,我记忆深处久久难忘,山东章丘的一个小伙子,给我写信来要养殖蝗虫,我帮助他养殖成功了,原来他是做小工的,他媳妇是在市场卖水果的,现在不光他自己养殖蝗虫,村里百姓都跟着他养殖,他的生活也彻底变了样。他的蝗虫卖到20多元一斤,后来他们俩人从山东背了一袋大米来感谢我。山东老乡的真诚让我们公司的人感动不已。帮助了别人成功,其实就是自己的成功。创业之情,同于共患难,愿白氏公司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创业朋友走上致富路,也愿我们大家能通过这个项目上一起飞蝗腾达
白贺兵2007年12月28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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