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图王 2007-12-30 11:56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这一定义,结合政府采购实践,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活动及其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公共性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属公共财政范畴,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或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即财政性资金,是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一场**。政府采购服务的对象是政府及公共部门,其目的是通过采购公××品、公共服务来确保政府的有效运转,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公共采购。
    二、调节性
    调节经济发展是政府采购一大功能。政府采购由于范围广、规模大,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左右经济发展形势,直接影响经济活动效益,能够弥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不足,实现政府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尤其是在调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更能发挥出杠杆作用。当政府鼓励某产业发展时,政府通过扩大对这些产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量,扶持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的兴盛;当政府限制某产业发展时,则可以收缩采购规模,抑制这一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节约性
  节约既是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也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点。相对于自行分散采购来说,政府采购由于采购规模大,能促使生产商或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规模递增,成本递减”,从而提供出同等质量但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和服务,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此同时,由于政府采购实行规范运作,并要求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能更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抑制**行为的产生。
      四、集中性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性是政府采购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集中采购。其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实行商品、服务和工程统一集中采购;其二,只有实行集中采购,才能实现采购规模效益;其三,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采购监督;其四,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有集中采购手段的支持。
      
    五、公开性
    公开是政府采购的生命。人们之所以将政府采购称为“阳光采购”,就是说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各套程序都应该是透明的,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更不可能会有公正。分散采购存在分散**的问题,集中采购也很可能出现集中**的弊端。因此,相关部门已将采购信息的公开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已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要求将招标、中招、采购目录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发布,接受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各种形式的监督活动。
    六、竞争性
    政府采购没有既定的供应商,供应商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供应商也不可能垄断政府采购。竞争是市场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政府采购的内在要求。其一,只有竞争才能实现政府采购效益最大化的要求,“货比三家”才能优中比优,廉中比廉,使采购单位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或服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其二,有竞争才能有效地预防**,政府采购多一个供应商就多一份竞争,亦就多一双监督的眼睛。其三,引进竞争才能刺激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政府采购水准,实现政府采购的良性循环。
    七、强制性
    政府采购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有法律作保障,因此,政府采购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这种强制性,可以这样理解:其一,政府采购讲求有法可依,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商品、服务和工程必须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其二,政府可以通过对采购资金的控制,并辅之以其它经济手段、监督手段乃至行政手段,促使政府机关及公共部门参加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所需要的商品、服务和工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