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 2007-12-23 18:48
07年监理工程师练习中心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试题精选
[b]一、单选题[/b] 1.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2004年)
A.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C.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
D.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b] 「正确答案」C[/b]
2.在国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 )。
A.业主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发包人
[b] 「正确答案」B[/b]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由( )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2003年)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项目经理
[b]「正确答案」A[/b]
4.最常用的担保方式是( )。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定金
[b] 「正确答案」C[/b]
5.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其生效日是指( )。
A.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约定交付定金之日 D.终止合同之日
[b] 「正确答案」A[/b]
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决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10% B.20% C.50% D.100%
[b] 「正确答案」B[/b]
7.留置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只能通过( )产生留置权。
A.合同约定 B.优先受偿 C.依法行使 D.财产转让
[b]「正确答案」C[/b]
8.在担保方式中,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是( )。
A.保证 B.质押 C.定金 D.留置
[b] 「正确答案」D[/b]
9.能够留置的财产权限于( )。
A.不动产 B.动产 C.专利权 D.财产权
[b]「正确答案」B [/b]
10.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这属于( )。
A.质押 B.留置 C.抵押 D.定金
[b] 「正确答案」B[/b]
11.要约的撤回应在( )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A.签订合同之前 B.合同成立之后 C.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D.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b] 「正确答案」C[/b]
12.( )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A.价目表的寄送 B.招标公告 C.商业广告 D.招股说明书
[b] 「正确答案」C[/b]
13.订立合同过程中,( )不是要约邀请。
A.中标通知书 B.招标公告 C.商业广告 D.价目表的寄送
[b] 「正确答案」A[/b]
14.对于受要约人延误的承诺,该承诺( )。
A.有效 B.无效 C.要约人未表示不接受有效 D.要约人虽表示接受也无效
[b] 「正确答案」C[/b]
15.要约人要撤销要约,撤销要约通知应在( )到达对方。
A.要约到达对方之前
B.对方发出承诺之前
C.对方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
D.对方承诺生效之后
[b] 「正确答案」B[/b]
16.要约人从自身利益考虑希望使要约撤销,合同法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 )。
A.应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应在对方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应在对方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不受时间限制
[b] 「正确答案」B[/b]
17.接受要约的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后,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对( )产生法律约束力。
A.要约人 B.受要约人 C.双方 D.双方都不
[b] 「正确答案」C[/b]
18.要约相对人对要约主要条款部分同意,部分作变更的答复文件,可视为( )。
A.承诺 B.部分承诺 C.新要约 D.拒绝
[b] 「正确答案」C[/b]
19.《合同法》规定,要约撤销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2004年)
A.要约到达对方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D.承诺到达对方之前
[b]「正确答案」C[/b]
20.订立合同过程中,( )是要约。(2003年)
A.招标公告 B.投标书 C.寄送的价目表 D.招标说明书
[b] 「正确答案」B[/b]
[b] 二、多选题[/b]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初评时,主要检查的内容是( )。
A.报价计算的正确性
B.评标价的优劣
C.投标人的资格
D.投标保证有效性
E.与标底的偏差程度
[b] 「正确答案」ACD[/b]
2.开标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是( )。
A.未密封投标文件的
B.关键内容字迹无法辨认的
C.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的
D.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无项目经理印章的
[b]「正确答案」ABCD[/b]
3.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通常包括( )。
A.资格预审表
B.工程量清单
C.合同条件
D.投标须知
E.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
[b]「正确答案」BCDE[/b]
4.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的附加合格条件可以针对( )设立。
A.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B.外地区投标人
C.环境保护方针和保证体系
D.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E.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b] 「正确答案」ACDE[/b]
5.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如果施工任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风险事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B.双方的风险责任均不免除
C.如果是发包人办理的工程险,承包人获得工期顺延时,发包人应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
D.如果是发包人办理的工程险,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承包人自费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
E.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弥补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 「正确答案」ACD[/b]
6.在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供货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 )。
A.供货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B.采购方可通知供货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C.如采购方仍需要,供货方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
D.供货方有义务发出发货协商通知
E.采购方接到发货协商通知后的l5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方继续发货
[b] 「正确答案」ABDE[/b]
7.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交货质量的验收方法有( )。
A.经验鉴别法 B.因果分析法 C.物理试验 D.化学试验 E.直方图法
[b] 「正确答案」ACD[/b]
8.按索赔的合同依据进行分类,索赔可以分为( )。(2004年)
A.工程加速索赔
B.工程变更索赔
C.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D.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E.合同外的索赔
[b] 「正确答案」BC[/b]
9.要使索赔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工程师必须遵守( )等基本原则。
A.批评教育 B.公正 C.自愿 D.协商一致 E.平等
[b] 「正确答案」BD[/b]
10.关于承包人索赔程序中的时间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赔偿意向通知
B.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C.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
D.持续事件影响结束后30天内承包人提出最终的索赔报告
E.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后,28天内给予答复和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
[b]「正确答案」ABCE[/b]
hechenggao 2008-6-14 19:32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章程
[size=2]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章程([url=http://www.wuliubaidu.cn/]深圳物流[/url])[/size]
[size=2](2006年2月24日二届二次会员大会通过)[/size]
[size=2]第一章 总 则[/size]
[size=2]第一条 本团体的中文称为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以下简称本会)[/size]
[size=2]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ONTAINER TRAILER ASSOCIATION。[/size]
[size=2]第二条 本会是由我市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性民间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依法[/size]
[size=2]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size]
[size=2]第三条 基本宗旨:拥护中国人民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size]
[size=2]社会道德风尚;协助业务主管单位进行行业协调管理工作;反映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与呼声、维护其合法[/size]
[size=2]权益;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联系与交流,组织专业培训,繁荣与发展我市集装箱拖车运输事业,促进[/size]
[size=2]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size]
[size=2]第四条 本会属市级行业协会,受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交通局、行业主管单位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size]
[size=2]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size]
[size=2]第五条 本会设在广东省深圳市。[/size]
[size=2]第二章 业务范围[/size]
[size=2]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size]
[size=2](一)调查研究,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与协调工作,对政府正在制订的和现行的集装箱拖车运输政策[/size]
[size=2]、管理法规、行业发展规划、运力调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size]
[size=2]加强行业管理实际工作。[/size]
[size=2](二)经常了解听取集装箱拖车运输企业的呼声,协助政府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size]
[size=2]的联系,定期召开信息交流会,组织编印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通讯及会刊;[/size]
[size=2](三)提供信息和业务技术咨询服务以及专业培训服务。[/size]
[size=2](四)根据企业需要,组织专业委员会,开展有关专业范围内的经验交流与专业培训工作;[/size]
[size=2](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联系,组织学术交流与研讨,不断提高行业业务及管理水平。制定和推[/size]
[size=2]行行业行规,并处理会员单位违反行业行规的行为,规范本行业市场,切实为会员单位办实事。[/size]
[size=2]第三章 会员[/size]
[size=2]第七条 本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size]
[size=2]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size]
[size=2](一)拥护本会章程;[/size]
[size=2](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size]
[size=2](三)在本会的业务范围(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size]
[size=2]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size]
[size=2](一)提交入会申请书;[/size]
[size=2](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size]
[size=2](三)由本会公布或发给会员证。[/size]
[size=2]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size]
[size=2](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size]
[size=2](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size]
[size=2](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size]
[size=2](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size]
[size=2]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size]
[size=2](一)执行本会的决议;[/size]
[size=2](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size]
[size=2](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size]
[size=2](四)按规定交纳会费;[/size]
[size=2](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size]
[size=2]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经理事会同意和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size]
[size=2]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size]
[size=2]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size]
[size=2]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size]
[size=2]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size]
[size=2]是:[/size]
[size=2](一)制定和修改章程;[/size]
[size=2](二)选举和罢免理事;[/size]
[size=2](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size]
[size=2](四)选举和罢免监事;[/size]
[size=2](五)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size]
[size=2](六)决定终止事宜;[/size]
[size=2](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size]
[size=2]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size]
[size=2]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size]
[size=2]对(一)、(二)、(三)、(六)项作出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size]
[size=2]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size]
[size=2]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size]
[size=2]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在闭会期间[/size]
[size=2]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size]
[size=2]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size]
[size=2](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size]
[size=2](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size]
[size=2](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size]
[size=2](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size]
[size=2](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size]
[size=2](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size]
[size=2](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size]
[size=2](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size]
[size=2](九)制定内管理制度;[/size]
[size=2](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size]
[size=2]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size]
[size=2]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size]
[size=2]第二十一条 本会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协商选举产生,在理事会[/size]
[size=2]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负责。(根据本会目前实际情[/size]
[size=2]况暂不设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代为行使此职权。)[/size]
[size=2]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是理事会的活动及本会日常工作的监督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size]
[size=2]期间监督理事会的活动及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size]
[size=2]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5 人。监事由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议提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size]
[size=2]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size]
[size=2]不得兼任监事。[/size]
[size=2]第二十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size]
[size=2]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size]
[size=2](一)检查协会财务;[/size]
[size=2](二)对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执行协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行为[/size]
[size=2]进行监督;[/size]
[size=2](三)当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行为损害协会的利益时,要求会长、副会长、理事[/size]
[size=2]、秘书长、副秘书长予以纠正;[/size]
[size=2](四)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size]
[size=2](五)对理事会的活动进行监督。[/size]
[size=2](六)列席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size]
[size=2]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size]
[size=2](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size]
[size=2](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size]
[size=2](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8周岁;[/size]
[size=2](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size]
[size=2](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size]
[size=2](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size]
[size=2](七)没有担任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现任公职的。[/size]
[size=2]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size]
[size=2]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size]
[size=2]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任期3年。(会长、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size]
[size=2]期的,须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size]
[size=2]方可任职。[/size]
[size=2]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秘书长的产生和解除须经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的提议,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size]
[size=2]列席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size]
[size=2]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size]
[size=2]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size]
[size=2]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size]
[size=2]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size]
[size=2](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size]
[size=2](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size]
[size=2](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size]
[size=2]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size]
[size=2](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size]
[size=2](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改革开展工作;[/size]
[size=2](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size]
[size=2](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size]
[size=2]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size]
[size=2]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size]
[size=2](一)会费;[/size]
[size=2](二)捐赠;[/size]
[size=2](三)政府资助;[/size]
[size=2](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size]
[size=2](五)利息;[/size]
[size=2](六)其他合法收入。[/size]
[size=2]第三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size]
[size=2]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size]
[size=2]第三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size]
[size=2]第三十六条 本会配置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size]
[size=2]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size]
[size=2]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size]
[size=2]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size]
[size=2]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size]
[size=2]第三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size]
[size=2]计。[/size]
[size=2]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的得侵占、私分和挪用。[/size]
[size=2]第四十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size]
[size=2]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size]
[size=2]第四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size]
[size=2]第四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size]
[size=2]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size]
[size=2][/size]
[size=2]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x[/size]
[size=2]第四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size]
[size=2]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务业主管单位审查同意。[/size]
[size=2]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size]
[size=2],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size]
[size=2]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size]
[size=2]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size]
[size=2]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size]
[size=2]第八章 附则[/size]
[size=2]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修改经2006年2月24日二届二次会[/size]
[size=2]员大会表决通过。[/size]
[size=2]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size]
[size=2]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x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