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雨菲 2007-7-6 08:58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 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2、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3、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1-2年报考资格的处理。
4、“成绩合格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结束3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后公布成绩。